江西省宜春市相關部門公布8起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案件,涉及經營霉變豬肉、銷售生蟲食品等嚴重問題,彰顯了監管部門對食品安全零容忍的態度。
在公布的案件中,多起涉及肉類食品變質問題。例如,某農貿市場商戶因經營霉變豬肉被查處,涉事豬肉已發生明顯變質并散發異味,執法人員當場收繳并銷毀問題產品,同時對商戶處以高額罰款并責令停業整頓。還有超市因銷售生蟲的干貨食品被處罰,這些食品中可見活蟲及蟲卵,嚴重違反食品安全標準。
宜春市市場監管部門表示,這些案件是通過日常巡查、群眾舉報和大數據分析發現的。處罰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等相關法規,包括沒收違法所得、罰款、吊銷許可證等措施,部分情節嚴重的案件已移交公安機關處理。
此次公布的案例旨在警示食品經營者嚴格遵守法律法規,加強進貨查驗和儲存管理。監管部門強調,將持續加大執法力度,利用技術手段如網絡與信息安全軟件輔助監測,確保食品來源可追溯、質量有保障。公眾如發現食品安全問題,可通過12315熱線等渠道舉報,共同維護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食品安全無小事。宜春市通過此次行動,進一步強化了企業主體責任,提升了消費者信心,為構建長效監管機制奠定了堅實基礎。